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
行政专家组裁决
伊士曼化学公司 v. 中山市裕林涂料厂
Case No. D2001-1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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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事人
投诉人伊士曼化学公司(Eastman Chemical Company)是一家根据美国特拉华州法
律组建的公司,其主要营业场所在田纳西州金斯港。
被投诉人中山市裕林涂料厂(Zhongshan Yulin Paint Factory)是一家中国广
东省中山市的企业,地址在中国广东省中山市古镇海洲,邮政编码528400。
2. 争议域名及域名注册机构
本案争议域名为 (下称争议域名)。
争议域名的注册机构为新网信海科技发展公司(Xin Net Corp.),地址在中
国北京市。
3. 程序发展进程
2001年9月29日、10日1日,投诉人分别以电子邮件和纸件的形式,根据互联网名称与数码分配联合会(ICANN)实施的《统一域名争端解决政策》、《统一域名争端解决政策细则》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统一域名争端解决政策补充细则》,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下称“仲裁与调解中心”)提交了英文和中文投诉书,交纳了费用,并要求指定独任专家担任行政专家组成员。
2001年10月3日,仲裁与调解中心向投诉人发出了收到投诉书的回执。
2001年10月8日,仲裁与调解中心向争议域名的注册机构发出“证实请求书”,要求域名注册机构核实其已收到投诉书副本,争议域名确由其注册,被投诉人现为争议域名的注册人,查询数据库中记录了被投诉人的详细地址,《统一域名争端解决政策》适用于争议域名,以及争议域名现今状况。域名注册机构作出了答复。
2001年10月22日,仲裁与调解中心就程序使用的语言和投诉传送的封面页致函投诉人,要求投诉人提交中文投诉书封面页,并告知投诉人争议域名注册协议使用的语言为中文,根据《统一域名争端解决政策细则》第11条的规定,裁决案件的专家组有权决定行政程序使用的语言为英文或中文。
2001年10月25日、30日,投诉人以电子邮件和纸件形式向仲裁与调解中心提交了投诉传送的中文封面页。
2001年10月31日,仲裁与调解中心完成检查投诉是否符合形式要求的清单。
2001年10月31日,仲裁与调解中心向被投诉人、管理、技术及缴费联系人发出 “投诉及行政程序启动通知”,并以电子邮件、传真和邮寄形式送达投诉书,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向互联网名称与数码分配联合会(ICANN)及域名注册机构送达了副本。通知说明被投诉人按照《统一域名争端解决政策细则》第5条之(a)的要求提交答辩书的截止日期为2001年11月20日。
2001年11月22日,仲裁与调解中心作出关于被投诉人未提交答辩的通知。
2001年12月14日,仲裁与调解中心向当事人双方发出了“任命行政专家组通知”,任命薛虹(XueHong)教授为专家组独任成员。专家组提交了接受任命声明及公正性和独立性声明。根据《统一域名争端解决政策细则》第6条之(f)和第15条之(b),专家组应当在2001年12月28日前将裁决告知仲裁与调解中心。
2001年12月14日,仲裁与调解中心将案件材料移交给专家组。
专家组至今没有收到当事人双方弃权或延期的请求,也不认为需要根据《统一域名争端解决政策细则》第12条要求当事人双方进一步补充提交信息、声明或文件。就已经收到的信息和文件,专家组也不需要任何一方当事人作出解释或确认,或者根据《统一域名争端解决政策细则》13条的规定,举行当面听证。因此,专家组决定按照解决此类域名纠纷的惯常程序进行。
专家组决定根据《统一域名争端解决政策细则》第11条之(a)的规定,本案程序语言为争议域名注册协议使用的语言,即中文。根据 《统一域名争端解决政策细则》第10条之 (b)的规定,为了保证各方当事人在程序中享受平等待遇 并拥有公平的机会陈述自己的观点 ,专家组决定对当事人提交的英文文件 (包括投诉人提交的英文投诉书、英文证据材料)的内容一并加以考虑。
4. 事实背景
4.1 投诉人及其商标
投诉人及其前任人和关联公司早在1884年即已采用EASTMAN标志,并于1952年首次为其注册。
投诉人所拥有的下列商标注册:
注册商标
注册国家
注册号
注册日期
EASTMAN
美国
619228
1956年1月17日
EASTMAN
美国
631434
1956年7月24日
EASTMAN
美国
641595
1957年2月19日
EASTMAN
美国
850818
1968年7月18日
EASTMAN
美国
556354
1952年3月18日
EASTMAN
美国
2053822
1997年4月22日
EASTMAN
美国
2118734
1997年12月9日
EASTMAN
中国
154122
1982年2月15日
EASTMAN
中国
271543
1986年12月10日
EASTMAN
中国
270954
1986年2月27日
EASTMAN
中国
1098254
1997年9月14日
EASTMAN
中国
691836
1994年5月27日
EASTMAN
中国
1452197
2000年10月7日
EASTMAN
中国
1164378
1998年4月7日
EASTMAN
中国
1092498
1997年9月7日
EASTMAN
中国
695395
1994年6月28日
EASTMAN
中国
663732
1993年1月28日
EASTMAN
中国
1014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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