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PO Domain Name Decision DCC2018-0005 for fronius.cc
WIPO Arbitration and Mediation Center 行政专家组裁决 Fronius International GmbH 诉 Fan SiShang, ZhuHai HuaWeiZiDongHuaSheBeiYouXianGongSi 案件编号:DCC2018-0005 1. 当事人双方
本案投诉人是Fronius International GmbH,其位于奥地利韦尔斯。投诉人的授权代理人是Taylor Wessig, 中国。
本案被投诉人是Fan SiShang, ZhuHai HuaWeiZiDongHuaSheBeiYouXianGongSi,其位于中国广东省珠海市,被投诉人为自行代理。 2. 争议域名及注册机构
本案所争议的域名是(下称“争议域名”)。上述争议域名的注册机构是Shanghai Meicheng Technology Information Development Co., Ltd.(下称“注册机构”)。 3. 案件程序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下称“中心”)于2018年5月18日收到投诉书。中心于同日向注册机构发出电子邮件,请其对争议域名所涉及的有关注册事项予以确认。2018年5月21日,注册机构通过电子邮件发出确认答覆。注册机构确认被投诉人是争议域名的注册人,并提供其详细联系办法。
中心确认,投诉书(和投诉书修正本)符合《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下称“政策”或“UDRP”)、《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规则》(下称“规则”)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补充规则》(下称“补充规则”)规定的形式要求。
根据规则第2条与第4条,中心于2018 年5 月31 日正式向被投诉人发出投诉书通知,行政程序于同日开始。根据规则第5条,提交答辩书的截止日期是是2018 年6 月20 日。被投诉人没有作出任何答辩。中心于2018年6月21日发出被投诉人缺席的通知。
2018年6月26日,中心指定Matthew Kennedy为独任专家审理本案。专家组认为其己适当成立。专家组按中心为确保规则第7条得到遵守所规定的要求,提交了《接受书和公正独立声明》。
2018年6月27日,被投诉人向中心和投诉人发出回覆。 4. 基本事实
投诉人是欧洲焊机制造商。投诉人的产品遍布60 多个国家。投诉人产品进入中国已经有 20 多年了,并于2013 年1 月成立了上海全资子公司,并相继在华东、华北和东北、华中、华南和华西建立了销售和售后服务团队。投诉人于1997 年12月17日通过马德里注册获得了多个国家包括中国的FRONIUS商标保护,例如第686363 号FRONIUS国际注册商标。该商标注册于国际类别第1、第6、第7、第9和第42类。
被投诉人是珠海华维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根据该公司的自我宣传,其人员是在自动化设备领域打拼多年的团队组合,经营范围包括机械设备的维修、安装、研发;计算机系统集成;工业自动化设备及零配件的研发等。被投诉人注册了 域名,其中显著部分是法国焊接技术公司Polysoude S.A.S.的商标。
争议域名注册于2017年3月7日。争议域名指向的是AWI Welding, Inc的网站,出售投诉人竞争对手的焊接产品。该公司的产品包括变位机转台与变位机系列。该网站联系电话在珠海市。 5. 当事人双方主张 A. 投诉人
FRONIUS是投诉人使用多年社会认知度极高的注册商标。争议域名有效识别部分与投诉人在先知名商标完全相同。
被投诉人对争议域名不享有权利或合法权益。投诉人从未授权或许可任何公司和个人注册争议域名并开通网站进行商业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