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BITRATION AND MEDIATION CENTER 行政专家组裁决 Modernatx, Inc. 诉 wang jin song, xiao long nv 案件编号 D2024-2081 1. 当事人双方 本案投诉人是Modernatx, Inc.,其位于美利坚合众国(“美国”)。投诉人的授权代理人是其内部代理人。 本案被投诉人是wang jin song, xiao long nv,其位于中国。 2. 争议域名及注册机构 本案所争议的域名是(下称“争议域名”)。上述争议域名的注册机构是Gname 023 inc(下称“注册机构”)。 3. 案件程序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下称“中心”)于2024年5月17日收到英文投诉书。2024年5月17日,中心向注册机构发出电子邮件,请其对争议域名所涉及的有关注册事项予以确认。2024年5月20日,注册机构通过电子邮件发出确认答复。注册机构向中心披露的争议域名的注册人及其联系信息与投诉书中所列的注册人(Redacted for Privacy)及其联系信息不一致。中心于2024年5月22日向投诉人发送电子邮件,向其提供由注册机构披露的争议域名注册人及其相关信息并邀请投诉人提交投诉书修正本。中心于2024年5月25日收到由投诉人提交的英文投诉书修正本。 2024年5月22日,中心使用中、英双语向当事人双方发送有关行政程序语言的电子邮件。2024年5月29日,投诉人请求将英文作为行政程序的语言。被投诉人没有针对行政程序语言作出回复。 中心确认,投诉书和投诉书修正本符合《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下称“政策”或“UDRP”)、《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规则》(下称“规则”)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补充规则》(下称“补充规则”)规定的形式要求。 根据规则第2条与第4条,中心于2024年5月30日正式以中、英双语向被投诉人发出投诉书通知,行政程序于2024年5月30日开始。根据规则第5条,提交答辩书的截止日期是2024年6月19日。被投诉人没有作出任何答辩。中心于2024年6月25日发出被投诉人缺席的通知。 2024年7月2日,中心指定Linda Chang为独任专家审理本案。专家组认为其已适当成立。专家组按中心为确保规则第7条得到遵守所规定的要求,提交了《接受书和公正独立声明》。
第2页 4. 基本事实 投诉人开发各种治疗和预防疾病的mRNA(信使核糖核酸)药品,包括一款2021年上市的Covid-19疫苗。该疫苗在70多个国家进行销售,销售额超过150亿美元。 投诉人拥有美国第4659803号MODERNA商标(涵盖第1类和第5类,注册于2014年12月23日)、第4811834号MODERNA商标(涵盖第42类,注册于2015年9月15日)。前述商标均在有效期内。 争议域名注册于2024年1月25日,目前未解析至任何活跃网站,但曾解析至一个提供广告服务的网站,内含多个博彩网站的链接。 5. 当事人双方主张 A. 投诉人 投诉人主张,争议域名与其MODERNA注册商标构成混淆性相似。 投诉人主张,被投诉人未获得使用MODERNA商标的授权,不因争议域名而知名,且未对争议域名进行善意使用。因此,被投诉人对争议域名不享有权利或合法利益。 投诉人主张,被投诉人注册和使用争议域名的行为具有恶意。 B. 被投诉人 被投诉人未对投诉人的主张作出答辩。 6. 分析与认定 6.1 行政程序语言 根据规则第11条第(a)项规定,除非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或注册协议另有规定,以及专家组根据行政程序的具体情况另行决定,否则行政程序使用的语言应与注册协议使用的语言一致。 上述规定允许专家组依据案件具体情形决定行政程序的语言。在考虑案件具体情形时,专家组应参考规则第10条第(b)和(c)项,确保当事人双方得到平等对待,保证每一方均有平等机会进行陈述,同时也确保行政程序得以快速及经济地进行。 根据以上规定,本案行政程序的语言原则上应为中文,但投诉人提交了英文投诉书并要求使用英文作为行政程序的语言,主要理由包括:(1)争议域名包含“vaccines”(在英文中可以被翻译为“疫苗”)的缩写“vax”,因而被投诉人了解英文;和(2)聘请翻译人员将导致额外费用和延迟。 专家组注意到本案存在以下情形: (1) 虽然争议域名包含英文词组,但远不足以推定被投诉人具有足以以英文进行行政程序的语言能力; (2) 争议域名曾解析至一中文网站; (3) 虽然中心一直使用中、英文发送与案件相关的电子邮件,但被投诉人未对行政程序的语言作出任何评论。 在综合考虑上述全部情形后,专家组认定本案行政程序的语言应该为中文,本案裁决将以中文作出,但同时专家组决定接受投诉人提交的英文投诉书及相关材料。专家组相信这一决定不会对当事人双方造成不公平,且能够确保本行政程序的快速进行。
第3页 6.2 实质问题 A. 相同或混淆性相似 如上述第4部分所述,投诉人拥有美国第4659803号、第4811834号MODERNA商标。专家组认为投诉人就MODERNA享有商标权。 争议域名的后缀“.com”是通用顶级域名后缀,为必要的功能性组成部分,因而在认定争议域名与投诉人的注册商标是否构成相同或混淆性相似时,无需将其纳入考量。 争议域名的主要部分为“modernavax”,包含了投诉人的MODERNA注册商标,以及“vax”(通常作为英文词汇“vaccine”(疫苗)的缩写)。专家组认为,添加在投诉人商标后面的词汇“vax”并不妨碍在争议域名中清晰地识别投诉人的MODERNA注册商标。专家组据此认定,争议域名与投诉人的MODERNA注册商标具有足以导致混淆的近似性。 因此,专家组认定,本投诉符合政策第4条第(a)项规定的第一个要素。 B. 权利或合法利益 投诉人主张从未授权被投诉人使用其MODERNA商标。鉴于此,专家组认为投诉人已提供初步证据表明被投诉人对争议域名不享有权利或合法利益。被投诉人对此未进行任何反驳。 争议域名不仅完整包含投诉人的MODERNA商标,还添加了有关投诉人所属行业的词汇“vax”(通常作为英文词汇“vaccine”(疫苗)的缩写)。专家组认为,争议域名的构成具有暗指其与投诉人具有关联关系的潜在风险。参见WIPO Overview of WIPO Panel Views on Selected UDRP Questions, Third Edition (“WIPO Overview 3.0”),第2.5.1节。 专家组注意到,争议域名目前虽然指向无效网站,但根据投诉人提交的证据,争议域名曾指向一提供广告服务的网站,该网站展示了多个博彩网站的横幅广告和链接。专家组认为,被投诉人对争议域名的此种使用行为不构成善意地使用争议域名提供商品或服务,亦不构成合理使用或非商业性地合法使用争议域名。 因此,专家组认定,本投诉符合政策第4条第(a)项规定的第二个要素。 C. 恶意注册和使用域名 投诉人的MODERNA商标具有较强的显著性,其注册时间远早于争议域名,且经过长期使用后在全球范围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争议域名完全包含MODERNA商标,以及和投诉人业务息息相关的词汇“vax”(通常作为英文“vaccine”(疫苗)的缩写)。在此种情况下,被投诉人基于巧合而选择包含投诉人知名商标的争议域名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被投诉人在明知或应当知道投诉人及其商标的情况下仍注册争议域名的行为具有恶意。参见WIPO Overview 3.0,第3.2.2节。 根据投诉人所提供的证据,被投诉人曾通过争议域名展示多个博彩网站的链接,获得广告收入。显然,被投诉人企图故意吸引互联网用户访问其网站或其他在线网址以获得商业利益。此外,被投诉人的此种使用行为可能损害投诉人及其品牌在相关公众中的形象和声誉,破坏投诉人正常的业务活动。因此,专家组认定,被投诉人注册和使用争议域名的行为均具有恶意,本投诉符合政策第4条第(a)项规定的第三个要素。
第4页 7. 裁决 鉴于上述所有理由,根据政策第4条第(i)项和规则第15条,专家组裁定将争议域名转移给投诉人。 /Linda Chang/ Linda Chang 独任专家 日期:二零二四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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