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BITRATION AND MEDIATION CENTER 行政专家组裁决 B.S.A. 诉 王连凤 案件编号 DCN2022-0028 1. 当事人双方 本案投诉人是 B.S.A.其位于法国.投诉人的授权代理人是 Inlex IP Expertise其位于法国. 本案被投诉人是王连凤其位于中国. 2. 争议域名及注册机构 本案所争议的域名是
下称"争议域名".上述争议域名的注册服务机构是浙江贰贰网 络有限公司下称"域名注册服务机构". 3. 案件程序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下称"中心"于 2022年 5月 4日收到投诉书.2022年 5月 4日中心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发出电子邮件请其对争议域名所涉及的有关注册事项予以确认.2022年 5 月 5日域名注册服务机构通过电子邮件发出确认答复.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确认被投诉人是争议域名的注册 人并提供其详细联系办法. 中心确认投诉书符合<国家顶级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下称<解决办法>,<国家顶级域名争议解决程序 规则>下称<程序规则>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关于国家顶级域名争议解决办法和国家顶级域 名争议解决程序规则补充规则>下称规定的形式要求. 根据<程序规则>第五条和第六条及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以及第四条第四款中 心于 2022年 5月 10日正式向被投诉人发出投诉书通知行政程序于 2022年 5月 10日开始.根据<程序规 则>第十七条和第四十九条提交答辩书的截止日期是 2022年 5月 30日.2022年 5月 11日中心收到争 议域名指向网站上一电子邮箱发来的电子邮件通信表达和解意愿.同日中心向双方当事人发送了一封关于 和解可能性的电子邮件通信但投诉人未向中心申请中止行政程序.中心于 2022年 5月 31日发出启动专家 组指定程序的通知. 2022年 6月 2日中心指定 James Wang为独任专家审理本案.专家组认为其已适当成立.专家组按中心为 确保<程序规则>第二十九条得到遵守所规定的要求提交了<接受书和公正独立声明>. 第 2页 4. 基本事实 投诉人为一家法国公司隶属于 Lactalis group创建于 1933年是全球领先的乳制品公司之一. 投诉人注册有多件包含 PRESIDENT字样的商标如国际注册商标第 1226074号 PRÉSIDENT商标注册日 期为 2014年 8月 1日其中在中国注册的商标包括第 135300号 PRESIDENT商标注册日期为 1980年 2 月 10日. 投诉人的关联公司亦于 2015年 2月 17日注册了域名. 争议域名注册于 2021年 9月 22日指向一个出售争议域名的网页. 5. 当事人双方主张 A. 投诉人 投诉人主张争议域名与投诉人享有民事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相同或者具有足以导致混淆的近似性被投诉人 对争议域名或者其主要部分不享有合法权益被投诉人对争议域名的注册和使用具有恶意. B. 被投诉人 除上述第 3部分提及的一封来自争议域名指向网站上的电子邮箱发来的电子邮件通信外被投诉人未对投诉人 的主张作出正式答辩. 6. 分析与认定 6.1. 程序性问题 - 本案程序不因单方和解意愿而终止 根据<程序规则>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在专家组作出裁决之前域名争议解决程序可因下列情况而终止 一当事人之间自行达成和解 二专家组认为由于其他原因域名争议解决程序已无必要继续进行或不可能继续进行除非一方当事人在专 家组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合理的反对理由. 本案中中心在程序开始后曾于 2022年 5月 11日收到争议域名指向网站上一电子邮箱发来的电子邮件通 信表达和解意愿.同日中心向双方当事人发送了一封关于和解可能性的电子邮件通信但投诉人未向中心 申请中止行政程序.鉴于双方当事人之间并未自行达成和解本案不属于<程序规则>第四十二条第一项 规定的情形并且不存在其他终止事由因此专家组将依据<解决办法>相关规定裁决本案. 6.2. 实质性问题 根据<解决办法>第八条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应当得到支持 一被投诉的域名与投诉人享有民事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相同或者具有足以导致混淆的近似性 二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对域名或者其主要部分不享有合法权益 三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对域名的注册或者使用具有恶意. 投诉人需证明其投诉同时齐备上列三个要件. A. 与投诉人享有民事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相同或混淆性相似 投诉人提交的证据显示投诉人在中国拥有 PRESIDENT注册商标见上述第 4部分. 第 3页 争议域名完整包含投诉人享有民事权益的 PRESIDENT商标.争议域名在投诉人的 PRESIDENT商标之后添 加的英文单词"dairy"意为"乳品场,乳品公司"不能阻止专家组认定争议域名与投诉人 PRESIDENT 商标具有足以导致混淆的近似性. 基于上述理由专家组认为争议域名与投诉人享有民事权益的标志具有足以导致混淆的近似性投诉符合<解 决办法>第八条第一项规定的要件. B. 权利或合法利益 虽然投诉人有义务证明其投诉符合<解决办法>第八条第二项规定的要件但是对于投诉人而言被投诉 人对争议域名或者其主要部分不享有合法权益通常是难以举证证明的消极事实而被投诉人对于其自身就争议 域名或者其主要部分享有合法权益的情况则理应最为清楚知晓并能提出证据.因此当投诉人已初步证明被投 诉人就争议域名不享有合法权益时反驳该证明的责任应转移至被投诉人即应由被投诉人提出其就争议域名 或者其主要部分享有合法权益的相关证据. 根据投诉人的主张和提交的材料争议域名既不用于善意提供商品或服务也不构成合理或非商业合法使用. WhoIs 数据库详细信息显示的被投诉人名称与争议域名完全无关亦无证据证明被投诉人通常以 "President"或"President Dairy"这一名称为人所知.投诉人并未授权,许可或允许被投诉人使用投诉人任 一商标或申请,使用包含投诉人商标的任何域名投诉人与被投诉人之间不存在业务关系.本案亦无证据表 明被投诉人拥有任何与争议域名相关的商标权或其他权利. 被投诉人未针对投诉人的上述主张提交正式答辩或相反证据.被投诉人也未提出任何证据证明具有<解决办 法>第十条规定的表明其对争议域名享有合法权益的情形即 一被投诉人在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过程中已善意地使用争议域名或与争议域名相对应的名称 二被投诉人虽未获得商品商标或有关服务商标但所持有的域名已经获得一定的知名度 三被投诉人合理使用或非商业性合法使用争议域名不存在为获取商业利益而误导消费者的意图. 基于上述理由专家组认为被投诉人对争议域名或者其主要部分不享有合法权益投诉符合<解决办法>第八 条第二项规定的要件. C. 恶意注册或使用域名 投诉人提交的证据显示投诉人在中国拥有 PRESIDENT注册商标其注册日期远早于争议域名的注册日 期. 投诉人及其关联公司在乳品领域有较大影响在 51个国家拥有 266个生产基地2019年全球采购 200亿升 牛奶营业额达 200亿欧元. 考虑到乳品是投诉人及其关联公司的核心产品而争议域名除完整包含投诉人的 PRESIDENT商标外还包 含英文单词"dairy"意为"乳品场,乳品公司"因此专家组同意投诉人的主张即被投诉人注册争议域 名绝非巧合而是在完全了解投诉人的商标和业务的情况下仍注册与投诉人商标混淆性近似的争议域名具有 恶意. 投诉人提交的证据还显示争议域名指向一个出售争议域名的网页该网页在醒目位置以中,英文显示"如果 您对该域名感兴趣请点击这里提供您的报价"If you would like to purchase this domain name, please click here to make an offer并附有出价链接.专家组认为前述将争议域名指向出售争议域名的网页的行 为属于<解决办法>第九条第一项规定的"注册或受让域名的目的是为了向作为民事权益所有人的投诉 人或其竞争对手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以获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形具有恶意. 基于上述理由专家组认为被投诉人对争议域名的注册和使用均具有恶意投诉符合<解决办法>第八条第 三项规定的要件. 第 4页 7. 裁决 鉴于上述所有理由根据<解决办法>第十四条和<程序规则>第四十条专家组裁定将争议域名 转移给投诉人. James Wang 独任专家 日期二零二二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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