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BITRATION AND MEDIATION CENTER 行政专家组裁决 Accor 诉 上海六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shang hai liu yang can yin guan li you xian gong si 案件编号 DCN2022-0064 1. 当事人双方 本案投诉人是 Accor其位于法国.投诉人的授权代理人是 Dreyfus & associés其位于法国. 本案被投诉人是上海六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shang hai liu yang can yin guan li you xian gong si其位于 中国. 2. 争议域名及注册机构 本案所争议的域名是下称"争议域名".上述争议域名的注册服务机构是阿里云计算有 限公司万网下称"域名注册服务机构". 3. 案件程序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下称"中心"于 2022年 12月 29日收到英文投诉书.2022年 12月 29日中心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发出电子邮件请其对争议域名所涉及的有关注册事项予以确认.2022 年 12月 30日域名注册服务机构通过电子邮件发出确认答复.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确认被投诉人是争议域名的 注册人并提供其详细联系办法. 中心确认投诉书符合<国家顶级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下称<解决办法>,<国家顶级域名争议解决程序 规则>下称<程序规则>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关于国家顶级域名争议解决办法和国家顶级域 名争议解决程序规则补充规则>下称规定的形式要求. 根据<程序规则>第五条和第六条及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以及第四条第四款中 心于 2023年 1月 4日使用中,英文正式向被投诉人发出投诉书通知行政程序于 2023年 1月 4日开始.根 据<程序规则>第十七条和第四十九条提交答辩书的截止日期是 2023年 1月 28日.被投诉人没有作出任 何答辩.中心于 2023年 1月 30日发出被投诉人缺席的通知. 2023年 2月 8日中心指定 Rosita Li为独任专家审理本案.专家组认为其己适当成立.专家组按中心为确保 <程序规则>第二十九条得到遵守所规定的要求提交了<接受书和公正独立声明>. 第2页 4. 基本事实 投诉人 Accor创立于 1967年是一家位于法国的全球性的酒店运营商.投诉人在全球 110个国家经营超过 5100家酒店有超过 753000间客房. 投诉人就 MERCURE商标拥有下列国际及中国注册商标 a) 国际注册第 615787号 MERCURE商标注册日期为 1993年 12月 20日.该国际注册商标通过领土延 伸到中国,古巴,丹麦及芬兰等国家受到保护 b) 中国注册第 10357111号 MERCURE商标注册日期为 2013年 3月 7日及 c) 中国注册第 15930529号 MERCURE商标注册日期为 2016年 3月 7日. 投诉人注册了下列包含 MERCURE商标的域名 a) 注册日期为 1996年 4月 16日 b) 注册日期为 1999年 3月 30日 c) 注册日期为 2001年 9月 20日 d) 注册日期为 2003年 3月 17日 e) 注册日期为 2007年 6月 22日及 f) 注册日期为 2007年 6月 22日. 根据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向中心披露的信息显示本案被投诉人是上海六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shang hai liu yang can yin guan li you xian gong si及其联系人是马昌红ma chang hong其位于中国. 争议域名注册于 2021年 9月 23日.投诉人提交的证据显示争议域名指向一个在线预定酒店网页该网页提 供昆山安亭汽车城美仑国际酒店的网上酒店预定服务并推广一个名为华住会的应用程序下载. 5. 当事人双方主张 A. 投诉人 (a) 争议域名与投诉人享有民事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相同或者具有足以导致混淆的近似性 投诉人及其 MERCURE商标在全球多个国家享有商誉并拥有众多 MERCURE商标注册.争议域名完全包含 了投诉人的注册商标 MERCURE只在 MERCURE商标后加上了"sz"为中国城市深圳Shen Zhen或苏 州Su Zhou的首字母拼音的缩写组成争议域名无法影响争议域名具有足以与投诉人的 MERCURE商 标导致混淆的近似性.即使争议域名另外包含国家顶级域名".cn"或二级域名".com.cn"亦与投诉人的 MERCURE商标具有足以导致混淆的近似性网络使用者或会误以为争议域名指向的网页提供的商品或者服 务来自投诉人的中国关联公司. 争议域名指向的网站页面上包含了投诉人另外一品牌"Sofitel"的标志以及投诉人 Mercure酒店的照片进一步 增加造成混淆的可能.争议域名相当可能会让网络使用者误以为争议域名与投诉人有关联. (b) 被投诉人对争议域名不享有合法权益 投诉人与被投诉人没有任何关联投诉人亦从未授权被投诉人使用或注册其商标或采用其商标注册任何域 名.被投诉人对争议域名不享有合法权益.投诉人MERCURE商标的注册日期亦早于争议域名的注册日期亦 没有证据显示被投诉人以"Mercure"而为人所知.被投诉人没有在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过程中善意地或准备善意 使用争议域名.相反争议域名指向一个显示为与投诉人有关联或联系的网站页面其包含了投诉人另一品牌 "Sofitel"的标志以及投诉人"Mercure"酒店的照片相当可能会让网络使用者误以为争议域名指向的网页为投诉 人的官方网页或经投诉人许可的网页.被投诉人显然为获取商业利益而误导消费者不合理地使用争议域名. 另外投诉人曾数次尝试以挂号信及电子邮件的方式联系被投诉人但被投诉人从未答复.投诉人主张被投诉人 的不答复可推断为被投诉人对争议域名不享有合法权益. 第3页 (c) 被投诉人对争议域名的注册或者使用具有恶意 基于投诉人及其MERCURE商标的高知名度被投诉人注册争议域名时不可能不知晓投诉人.被投诉人注册争 议域名的主要目的明显是为了利用投诉人MERCURE商标的声誉及吸引力以获取商业利益.投诉人的 MERCURE商标的注册日期早于争议域名的注册日期.被投诉人对争议域名的注册明显具有恶意. 被投诉人故意使用一个具有与投诉人商标足以导致混淆的近似性的争议域名以获取商业利益.争议域名指向的 网站页面包含了投诉人另一品牌"Sofitel"的标志以及投诉人"Mercure"酒店的照片误导争议域名指向的网页为 投诉人的官方网页显示被投诉人使用争议域名明显是为了利用投诉人及其MERCURE商标的声誉以获取商业 利益.投诉人主张被投诉人不回复投诉人的停止侵权警告函的行为应被推断为具有恶意. B. 被投诉人 被投诉人未对投诉人的主张作出答辩. 6. 分析与认定 6.1 行政程序语言 根据<解决办法>第六条规定"裁决程序使用的语言为中文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另有约定或者专家组决定 采用其他语言的除外." 根据<程序规则>第八条规定"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专家组在特殊情形下另有决定域名争议解决程序 所使用的语言应为中文.专家组对任何以非中文制作的文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交全部或部分中文译文." 根据<程序规则>第三十一条规定"[.] 在争议处理过程中专家组应当平等地对待双方当事人给予当事人 双方平等地陈述事实,说明理由及提供证据的机会. 专家组应确保争议解决程序快速进行.[.]" 本案中投诉人使用英文提交了投诉书并请求英文作为行政程序语言. 根据<解决办法>和<程序规则>的规定本案行政程序的语言原则上应为中文.专家组同时注意到本案中 (1) 争议域名指向一个中文的网页并且网页上显示有切换成英文En的标识 (2) 虽然中心一直使用中,英文发送与案件相关的电子邮件但是被投诉人没有作出任何答辩也未对行政程 序的语言提出意见 (3) 投诉人的授权代理人虽然位于法国但将本裁决翻译为英文不会对投诉人造成极大的经济负担. 专家组在考虑上述所有方面后认定本案行政程序的语言应该为中文并决定以中文作出本案裁决但是专家 组亦决定接受投诉人提交的英文投诉书及相关材料.专家组相信这一决定并不会对当事人双方造成不公平亦 能确保争议解决程序快速进行. 6.2 实质性问题 根据<解决办法>第八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应当得到支持 一被投诉的域名与投诉人享有民事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相同或者具有足以导致混淆的近似性 二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对域名或者其主要部分不享有合法权益 三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对域名的注册或者使用具有恶意. 第4页 A. 与投诉人享有民事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相同或混淆性相似 根据投诉人提交的证据投诉人早于1993年已就MERCURE商标获得国际注册并通过领土延伸到不同国家 包括中国受到保护.投诉人亦分别于2013年及2016年就MERCURE商标另外取得中国商标注册.由此可 见争议域名于2021年注册之前投诉人的MERCURE商标已经在中国获得注册保护.另外投诉人亦提供 了证据证明其及其MERCURE商标在市场上的商誉及被公众所知.专家组认为投诉人就MERCURE商标享有 民事权益. 被投诉人注册的争议域名为当中".com.cn"作为域名注册的标准要求在认定争议域名 是否与投诉人享有民事权益的商标相同或混淆性近似时无需纳入考虑.而"sz"可以作为中国城市深圳Shen Zhen或苏州Su Zhou的首字母拼音的缩写其添加并不能妨碍专家组认定争议域名与投诉人享有民事权 益的注册商标MERCURE具有足以导致混淆的近似性. 因此专家组认为争议域名与投诉人享有民事权益的商标相同或者具有导致混淆的近似性.本案符合<解 决办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B. 权利或合法利益 根据<解决办法>第十条规定被投诉人在接到域名争议解决机构送达的投诉书之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表 明其对该域名享有合法权益 一被投诉人在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过程中已善意地使用该域名或与该域名相对应的名称 二被投诉人虽未获得商品商标或有关服务商标但所持有的域名已经获得一定的知名度 三被投诉人合理使用或非商业性合法使用该域名不存在为获取商业利益而误导消费者的意图. 投诉人主张其与被投诉人没有任何关联且从未授权被投诉人使用或注册其MERCURE商标或采用 MERCURE商标注册任何域名.专家组认为投诉人已提供初步证据证明被投诉人对争议域名不享有任何合法 权益. 被投诉人没有作出任何答辩以证明其在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过程中已善意地使用争议域名,其所持的争议域名已 经获得一定的知名度,或合理使用或非商业性合法使用争议域名不存在为获取商业利益而误导消费者的意 图. 此外根据投诉人提供的证据争议域名指向的网站页面提供昆山安亭汽车城美仑国际酒店的网上酒店预定服 务且包含了投诉人另一品牌"Sofitel"的标志以及投诉人"Mercure"酒店的照片可令网络使用者误以为争议域名 的网页与投诉人有关.另外网站还推广一个名为华住会的应用程序下载.被投诉人使用争议域名的行为显然 并非在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过程中已善意地使用争议域名或合理使用或非商业性合法使用争议域名. 基于上述情况专家组无法认定本案具有<解决办法>第十条所举例的情况以证明被投诉人对争议域名享有合 法权益也没有发现其他能证明被投诉人对争议域名享有合法权益的情况. 专家组认定被投诉人对争议域名不享有合法权益.本案符合<解决办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 C. 恶意注册或使用域名 根据<解决办法>第九条规定被投诉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行为构成恶意注册或者使用域名 一注册或受让域名的目的是为了向作为民事权益所有人的投诉人或其竞争对手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 转让该域名以获取不当利益 二将他人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注册为自己的域名以阻止他人以域名的形式在互联网上使用其享 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 第5页 三注册或者受让域名是为了损害投诉人声誉破坏投诉人正常的业务活动或者混淆与投诉人之间的区 别误导公众 四其他恶意的情形. 投诉人的MERCURE商标的注册日期远在争议域名的注册日期之前.投诉人的MERCURE商标在多个国家包 括中国亦早享有相当的知名度.虽然如此被投诉人仍然于2021年注册完全包含具知名度的MERCURE商 标的争议域名."Mercure"并非现有的字典词汇具有较高的独特性而且在一般的网络搜寻引擎的简单检索 下的结果也指向投诉人的相关网页或资讯.专家组认为被投诉人并非在巧合情况下使用"Mercure"注册争议域 名而是在知晓投诉人及其MERCURE商标的情况下注册争议域名以阻止投诉人以域名的形式在互联网上使 用其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 专家组亦留意到投诉人本身已注册了包含MERCURE商标的域名包括包含国家顶级域名".cn"的域名如 ,及并通过该些域名运营其Mercure酒店的官方网页. 即便如此被投诉人仍注册了争议域名. 投诉提交时争议域名指向一个网站页面提供昆山安亭汽车城美仑国际酒店的网上酒店预定服务且包含了投诉 人另外一品牌"Sofitel"的标志以及投诉人"Mercure"酒店的照片以令网络使用者误以为争议域名的网页与投诉 人有关.另外网站还推广一个名为华住会的应用程序下载.专家组认为该证据进一步印证被投诉人恶意注册 及使用争议域名. 综上专家组认定被投诉人的行为构成恶意注册和使用争议域名.本案符合<解决办法>第八条第三 款的条件. 7. 裁决 鉴于上述所有理由根据<解决办法>第十四条和<程序规则>第四十条专家组裁定将争议域名 转移给投诉人. /Rosita Li/ Rosita Li 独任专家 日期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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