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BITRATION AND MEDIATION CENTER 行政专家组裁决 Carrefour 诉 严迪yandi 案件编号 DCN2023-0005 1. 当事人双方 本案投诉人是 Carrefour其位于法国.投诉人的授权代理人是 IP Twins其位于法国. 本案被投诉人是严迪yandi其位于中国. 2. 争议域名及注册机构 本案所争议的域名是下称"争议域名".上述争议域名的注册服务机构是阿里云计算有 限公司万网下称"域名注册服务机构". 3. 案件程序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下称"中心"于 2023年 2月 1日收到英文版投诉书.同日中 心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发出电子邮件请其对争议域名所涉及的有关注册事项予以确认.2023年 2月 2日 域名注册服务机构通过电子邮件发出确认答复.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确认被投诉人是争议域名的注册人并提供 其详细联系办法. 中心确认投诉书符合<国家顶级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下称<解决办法>,<国家顶级域名争议解决程序 规则>下称<程序规则>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关于国家顶级域名争议解决办法和国家顶级域 名争议解决程序规则补充规则>下称规定的形式要求. 根据<程序规则>第五条和第六条及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以及第四条第四款中 心于 2023年 2月 8日使用中,英双语正式向被投诉人发出投诉书通知行政程序于 2023年 2月 8日开始. 根据<程序规则>第十七条和第四十九条提交答辩书的截止日期是 2023年 2月 28日.被投诉人没有作出 任何答辩.中心于 2023年 3月 1日发出被投诉人缺席的通知. 2023年 3月 6日中心指定陈长杰 Jacob (Changjie) Chen为独任专家审理本案.专家组认为其己适当成立. 专家组按中心为确保<程序规则>第二十九条得到遵守所规定的要求提交了<接受书和公正独立声明>. 4. 基本事实 本案投诉人是 Carrefour位于法国是全球零售行业和大型超市的领军者和先驱之一.投诉人称2018年其 营业额达到 760亿欧元并在巴黎证券交易所上市.投诉人称其在全球超过 30个国家拥有 12000个门店和 第2页 384000雇员投诉人门店每日的访问量达到 130万人次.投诉人称其还从事旅游业,银行业,保险业和票务 服务. 根据投诉人提交的证据和专家组的独立检索投诉人在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注册并持有多个 CARREFOUR商 标包括在中国注册并持有的第 785950号 CARREFOUR商标注册于 1995年 10月 21日核定使用于第 42类服务第 795806号 CARREFOUR商标注册于 1995年 11月 28日核定使用于第 35类服务.投诉 人还在中国注册并持有多个" "商标包括第 799630号和第 798834号 " "商标均注册于 1995年 12月 14日分别核定使用于第 25类和第 32类商品. 此外投诉人还持有包含其 CARREFOUR商标的域名注册于 1995年 10月 25日. 本案被投诉人是严迪yandi位于中国.被投诉人于 2022年 12月 23日注册了本案争议域名 .争议域名目前指向无效网站根据投诉人提交的证据争议域名曾指向展示赌博和成人 色情内容的网站. 5. 当事人双方主张 A. 投诉人 投诉人主张争议域名完整包含了其 CARREFOUR注册商标在其商标后增加的字母"s" 并不会妨碍在争议域名中识别其注册商标因此争议域名与其注册商标混淆性相似. 投诉人进一步主张被投诉人不持有任何与争议域名相对应的注册商标权利也没有证据证明被投诉人已经因 为争议域名获得了一定的知名度.被投诉人与投诉人之间不具有任何关联投诉人从未以任何形式许可被投诉 人使用其 CARREFOUR注册商标或使用其商标注册争议域名.被投诉人将争议域名解析至包含成人色情内 容的网站此种行为不构成合理使用或非商业性地合法使用或者善意地使用争议域名提供商品或服务.因 此被投诉人对争议域名不享有权利或合法利益. 投诉人最后主张经过投诉人在世界范围内持续广泛地使用和宣传其 CARREFOUR商标已经具有了很高的 知名度被投诉人在注册争议域名时是知晓投诉人及其商标的.被投诉人注册争议域名是为了借助投诉人的知 名度吸引互联网用户访问争议域名指向网站并且争议域名指向网站包含成人色情内容此种行为并不构成 善意使用.因此被投诉人注册和使用争议域名具有恶意. B. 被投诉人 被投诉人未对投诉人的主张作出答辩. 6. 分析与认定 6.1 行政程序语言 <解决办法>第六条规定"裁决程序使用的语言为中文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另有约定或者专家组决定采用 其他语言的除外." <程序规则>第八条规定"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专家组在特殊情况下另有决定域名争议解决程序所使 用的语言应为中文.专家组对任何以非中文制作的文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交全部或部分中文译文."第三十一 条规定"在争议处理过程中专家组应当平等地对待双方当事人给予当事人双方平等地陈述事实说明理 由及提供证据的机会.专家组应确保争议解决程序快速进行." 综上专家组应当秉持公平公正原则审慎考虑个案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对程序语言的建议,时间 因素及成本因素. 本案中投诉人以英文提交了投诉书和证据材料并指明以英文作为本案的行政程序语言理由是(1) 除本 第3页 案争议域名外被投诉人还注册了其它包含英文的域名说明被投诉人能够理解英文(2) 投诉人不能理解中 文若以中文作为本案行政程序语言将会增加投诉人参与行政程序的成本(3) 英文不是投诉人及其代理人的 母语以英文作为本案行政程序语言不会给被投诉人带来不公平因素.被投诉人未对行政程序语言作出任何答 复. 专家组根据相关规定认为本案的行政程序语言原则上应为中文因此专家组决定以中文作出裁决并在考虑 以下情形后决定接受投诉人提交的英文投诉书和证据材料 (1) 中心一直同时使用中文和英文两种语言向当事人双方发送与本案相关的电子邮件包括投诉和启动行政程 序的通知并在投诉和启动行政程序的通知中包括了被投诉人答辩指南 (2) 被投诉人未对本案行政程序语言进行答复 (3) 要求投诉人提交中文的投诉书和证据材料势必引起行政程序不必要的拖延. 6.2 实体问题 根据<解决办法>第八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应当得到支持 一被投诉的域名与投诉人享有民事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相同或者具有足以导致混淆的近似性 二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对域名或者其主要部分不享有合法权益 三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对域名的注册或者使用具有恶意. A. 与投诉人享有民事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相同或混淆性相似 根据投诉人提交的证据和专家组的独立检索专家组认定投诉人就 CARREFOUR商标享有注册商标权利. 本案中争议域名由"carrefours"和".com.cn"组成.其中".com.cn"作为域名注册的标准要 求通常在判断争议域名与投诉人商标之间是否相同或混淆性相似时无需纳入案件考虑.本案争议域名的主 体部分为"carrefours"完整包含了投诉人的 CARREFOUR商标添加在投诉人商标后的字母"s"并不妨碍专家 组认定争议域名与投诉人的 CARREFOUR商标混淆性相似. 专家组认定争议域名与投诉人的注册商标 CARREFOUR具有足以导致混淆的近似性本投诉满足<解决办 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B. 权利或合法利益 投诉人主张被投诉人并不持有与争议域名相对应的注册商标权利.投诉人确认其从未授权被投诉人使用其注册 商标并且投诉人与被投诉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关联关系.专家组认为投诉人已经提供了初步证据证明被 投诉人对本案中的争议域名不享有权利或合法利益.因此反驳该主张的举证责任转移至被投诉人即被投诉 人应该举证证明其对本案争议域名享有权利或合法利益. 本案被投诉人未作任何答辩亦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注册争议域名是用于合理使用或非商业性地合法使用 或者是善意地使用争议域名提供商品或服务或者被投诉人已经因为争议域名而获得了一定的知名度. 专家组注意到争议域名目前虽然指向无效网站但根据投诉人提交的证据争议域名曾指向包含赌博和成人 色情内容的网站.专家组认为此种对争议域名的使用不构成合理使用或非商业性地合法使用或者善意地使 用争议域名提供商品或服务.被投诉人目前将争议域名指向无效网站的行为也不符合<解决办法>第十条所列 举的任何一种情形或者任何其他可能证明被投诉人对争议域名享有权利或合法利益的情形. 此外就争议域名本身而言其主体部分完整包含了投诉人的 CARREFOUR商标仅在该商标后添加字母 "s"并不会减少争议域名具有的误导互联网用户的混淆性风险. 第4页 专家组在评估案件现有证据材料后认为目前的案件事实并不能支持专家组认定被投诉人对争议域名享有权利 或合法利益. 专家组认定被投诉人对争议域名不享有权利或合法利益本投诉满足<解决办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 定. C. 恶意注册或使用域名 专家组注意到本案争议域名注册于 2022年 12月 23日投诉人于 1995年 10月 21日 获得 CARREFOUR中国商标的注册远早于争议域名的注册日期. 根据投诉人提交的证据专家组接纳投诉人主张 CARREFOUR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并且经过投诉人长期的 商业使用和宣传已经与投诉人之间建立起了较为稳定的对应关系.在此种情况下若无合理解释和证据支持 专家组难以信服被投诉人在不知晓投诉人及其 CARREFOUR商标的情况下完全基于巧合而注册了包含了 投诉人 CARREFOUR商标的争议域名.被投诉人在应当知晓投诉人及其 CARREFOUR商标的情况下仍然注 册争议域名的行为具有恶意. 争议域名目前虽然指向无效网站但投诉人提供的相关证据显示争议域名曾经指向包含赌博和成人色情内容的 网站.专家组认为基于投诉人及其商标的较高知名度争议域名很有可能会吸引寻找投诉人及其产品和服务 的互联网用户访问争议域名指向网站.被投诉人对争议域名的使用是为了损害投诉人声誉以及混淆与投诉人 之间的区别误导互联网用户.为此专家组认为被投诉人对争议域名的使用具有恶意.另外鉴于被投诉人 对争议域名的历史使用以及投诉人及其商标的知名度专家组认为被投诉人目前对争议域名的被动持有不妨 碍专家组对其恶意的认定. 专家组认定被投诉人对本案争议域名的注册和使用具有恶意本投诉满足<解决办法>第八条第三款的 规定. 7. 裁决 鉴于上述所有理由根据<解决办法>第十四条和<程序规则>第四十条专家组裁定将争议域名 转移给投诉人. / 陈长杰 Jacob (Changjie) Chen/ 陈长杰 Jacob (Changjie) Chen 独任专家 日期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日
Full & Egal Universal Law Academy